《逆權大狀》是一齣南韓電影,原本對韓流文化嗤之以鼻的我,看了明哥黃耀明facebook的推介,再看了一些朋友的感想,說電影中的南韓好像現在的香港,於是我抱著姑且去看一下的心態入場觀看。在短短兩小時的放映時間裡,我的心情完全被電影情節影響,情緒起伏不定,時而擔心、時而害怕、時而驚恐、時而受到鼓舞、時而歡笑、時而流淚。我很少會這樣moved by a movie,除非是關於夢想非常熱血的題材(對上一齣看到流淚和差點激動站起來的是棒球電影《KANO》),《逆權大壯》我看到一半就知,它會是我心目中本年度最佳電影第二名!看後更確認如是。
電影改編自前南韓總統盧武鉉的真人真事。講述只有高中畢業的宋律師,他只是個因為貧窮而發奮向上,以賺錢為目標的稅務律師,在他最窮困的時候得一食店老板娘的幫助(提供食物,讓他不用捱餓),他咬緊牙關才得到之後成果。時值80年代的南韓,是一個警察和軍人當道的國家,極不自由也不民主,警察可以隨意拘捕人民,誣告人民是共產黨員,與朝鮮有關係,私藏禁書是要推翻政府;當時的大學生為了自由和民主,組織起來進行示威抗議,結果不斷有人被警方拘捕。學生的行動,並沒得到多數國民的支持,包括主角在內,也覺得學生是滋事份子,更因此與任職記者卻受制於上頭而不能報導出真相的朋友吵起來。後來有一天,對他有恩的老板娘向他求助,原來她的大學生兒子連續失蹤三個月,就在她遍尋不獲心生絕望之際突然收到警察的通知信,說他兒子犯了國家安全法,後日接受審訊。面對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被誣衊,身陷囹圄,飽受折磨,宋律師此刻才意識到民主自由的重要,挺身而出幫助被冤枉的學生,跟警方與政府去打一場硬仗!
看這電影時,實在不能不想起現在的香港,我想在場所有人也跟我有同一個想法。雖然,80年代的南韓比香港的情況嚴重很多,他們沒來由的會突然被警察捉去,關進私獄之後是一連串的虐打、虐待、嚴刑迫供,把受害人弄至半死不活,還要抵委他們自殘,殘酷手法跟一般極權國家催殘政治犯無異,香港暫時還未走到這一步,但我不禁心頭一顫,將來的香港,在中共越加打壓的情況下,在變成一個普通的中國城市後,會否也出現這些情景?坦白說,想到這裡,我不由得恐懼起來。
今年七一遊行前,中央和香港政府為打壓佔中的普選公投和壓低七一遊行的人數,不斷出招,中央拋出白皮書,說明香港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權利由中央授予,一副「爺喜歡就給不喜歡就不給」的態度;香港政府在發展東北土地的撥款問題上,明知議會內外都有強烈反對聲音,財委會史上最廢的主席卻趁亂粗暴通過有關撥款,需知道新界東北發展並不只是發展新市鎮這麼簡單,真正的目的是要中港融合,原本東北與深圳的邊界就已經模糊,東北發展落實後,將來大陸居民就可以自由出入香港的土地,享有香港人擁有的權利,政府是想建立「香圳」,即使會興建公屋都不是給香港人住的,香港將會更加被大陸人大舉入侵,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將會成為小數族裔。奈何這些「陽謀」,大部份愚昧、只顧搵食扮靚睇無聊肥皂劇行街唱K的香港人並沒有注意到,他們只在意年青人與反對派衝擊立法會很激進很危險在搗亂在搞亂香港,這一點是令人憤恨的。幸而還是有一班香港人發現到問題,痛心今日的香港,在一群懷抱私心的妖魔鬼怪管治下完全變了樣,他們意識到再不自救香港就沒了,於是就算力量是多微弱也好,也決定走出來為社會為將來的生活發聲,參加了七一大遊行,這裡的人數,是比經歷沙士與廿三條立法爭議之後的二○○三年遊行人數更多的51萬人。遊行後學界在中環遮打道預演佔中,他們默默的靜坐,沒有一絲暴力,成功堅守到翌晨,但是警方卻史無前例的一次過拘捕了511人,不論老中青甚至寵物,全都不放過。一日後他們連遊行的主辦單位民間人權陣線的成員也拘捕了,說他們違反了不反對通知書,與及帶頭車司機沒有停車熄匙。
在發生了這些一連串事件之後去看《逆權大狀》,很難不去將電影裡發生的事與香港現在所經歷的事去作出比較。面對反對聲音,民陣保守估計的51萬人絕對已不是少數,即使是警方和香港大學估計只有十多萬人,難道政府就可以視而不顧?政府完全沒有要回應遊行人士的要求的意思,連提也不提,一副「你吹得我漲?」的態度,更加非常簡單地將沒去遊行的600多萬人看成是全都支持政府的;更離譜的是,他們以拘捕和不斷找各界人士出來譏諷的方法來詆毀參加了遊行的市民、詆毀預演佔中的行動,這種手法,看《逆權大狀》時也有看到,戲中虐打學生的車督察誣衊學生反政府時的嘴臉,就跟香港的親中人士的嘴臉一模一樣,令人憎厭。
電影中不幸被抓的老板娘兒子振宇,是個勤力讀書的大學生,他其實沒有明言過自己支持示威、抗爭,但就在目睹宋律師與記者友人吵架、打起上來之後,面露看不起當時的宋律師的神色,在宋律師跟他說:「你們以為去示威遊行就可以改變世界嗎?簡直以卵擊石!世界可不是這麼容易就改變的!」他就回應說:「以卵擊石,石頭終究其實只是沙粒,但雞蛋卻可以衍化出生命,難道你沒有聽說過嗎?」這句簡直成了電影中的金句。此後振宇在與同學舉行讀書會時不幸被警察抓走,被車督察使人在私獄中毒打、頭浸浴缸、倒掛身驅、毛巾掩面倒熱湯、迫寫假供詞,宋律師得知後摯志要營救振宇,他更一頭栽進了去,說「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以後活在荒謬的世界」。雖然最後他也救不了振宇(但獲減刑),但他轉而帶領群眾進行街頭抗爭,也被送進了監獄,但可以見到支持他的人(為他辯護的律師)也越來越多。
當我看著振宇被虐待時,我不停地想「為了自由必定要付出流血的代價。」每次閱讀新聞,也會被政府無理的政策、不聽民意獨斷獨行的行徑弄至非常生氣,會在社交網站用粗口罵,也常常呼籲身邊的朋友要行出來表達不滿,我甚至覺得和平抗爭已沒有用,必要時要一定要使用武力,但是撫心自問,如果真的要行出來武力抗爭,我會怕嗎?答案當然是會!我自小已很怕痛,平時疏於強身健體,手無搏雞之力,拿棒球棒都覺重,怎樣跟人打起上來?我也不知道坐牢會發生甚麼事,香港現在應該還沒有黑獄,但將來呢?不過我覺得香港人必定要做好抗爭會流血的心理準備,就算我們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也難保政府不會叫解放軍幫忙,然後解放軍鎮壓也不是沒可能發生的事。其實今天我寫這篇觀後感,將來也可能因為這裡的文字而被抓,然後在獄中流血;身邊所有有在社交網站分享和轉發過政治post、罵政府post的人,大家也有可能被抓,但是其實當7.2那天新聞說警方拘捕511人後,我忽然就覺得沒甚麼好怕了~反正人人都會被抓,根本一點也不寂寞啊,還有甚麼好怕呢?越抓得多人,就越多人不怕,這只是證明了一點,戲中有句對白說:「當一個國家開始追捕人民,那國家很快就會完蛋。」其實越抓人就越代表政府心虛,越證明錯的是他們,不是人民,只不過他們在卑劣的制度下有權,可以胡作非為罷了。
電影落幕時,我眼淚在眼眶裡打轉,而全場也竟一致地拍爛手掌,這情景是電影節外少有,證明全場也覺得這是一齣好電影。面對如今完全變質的社會,我們應該做些甚麼去把她營救?我甚麼也做得不好,就只喜歡寫字,不過現在覺得除了以文字發聲之餘,也希望在一些社會運動上真正出一分力,例如看到有好的抗爭點子時,就出點綿力用文字把它宣揚開去,務求鼓勵更多人參加社會運動,希望這樣也能盡點力幫助我最愛的香港。
《逆權大狀》金句錄:
1) 當一個國家開始追捕人民,這個國家很快就會完蛋。
2) 警察的職責不是追捕人,而是要阻止罪案發生。
3) 以卵擊石:石頭終究只是沙粒,雞蛋卻可以衍化出生命。
4) 國家主權屬於人民,所有權力由國民賦予,國民就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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